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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烈士陵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泸州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设施名称:泸州市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广营路1号
保护级别:市级
保护管理单位:泸州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保护范围:以泸州市烈士陵园宗地图红线基准线为界。北邻忠山隧道,南接忠山公园,西接忠山路,东接广营路,占地面积13002平方米。
保护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泸州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图
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泸州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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