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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职能:管理和维护革命烈士安葬墓园及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纪念建筑设施,接收革命烈士遗骸安葬;收集、整理和管理革命烈士事迹档案资料;弘扬革命烈士精神,宣传革命烈士事迹等。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2014年重点工作以基本全面完成。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收入决算总额为88.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75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收入31.8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新进人员未来得及办理有关手续,从9月初至12月底,陵园人员基数由4人暂减为3人,故人员支出减少。
2014年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支出决算总额为8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5万元,医疗卫生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新进人员未来得及办理有关手续,从9月初至12月底,陵园人员基数由4人暂减为3人,故人员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管理和维护革命烈士安葬墓园及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纪念建筑设施,接收革命烈士遗骸安葬;收集、整理和管理革命烈士事迹档案资料;弘扬革命烈士精神,宣传革命烈士事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管理和维护革命烈士安葬墓园及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纪念建筑设施,接收革命烈士遗骸安葬;收集、整理和管理革命烈士事迹档案资料;弘扬革命烈士精神,宣传革命烈士事迹等。
(二)医疗卫生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公务员医疗缴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等。
(四)维修费支出20.62万元,用于烈士纪念建筑物以及园内公共设施和办公设施等维修维护。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0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9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底陵园除了日常的茶叶等购买,基本上没有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万元,较与2013年决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管理所没有配备公务用车,所以该项支出是用于日常工作办理的市内交通费。
附表一: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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